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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7年宿州学院毕业生就业
工作考评活动的补充通知
各系:
根据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2007年宿州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评的通知》(院字〔2007〕58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今年我院毕业生就业检查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抓紧时间,自查自评
各系要根据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院字〔2007〕58号)文件要求,严格按评估标准进行自查,形成自查工作报告。自查报告应包括本系自查自评的组织实施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针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等。自查自评报告电子版务必于与12月27日前发到邮箱beiyang1980@tom.com。
二、自愿申报,集中评审
根据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意见,今年继续评选全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每系上报一人)。评选方法是:自愿申报,集中评审。即各系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全面自查自评的基础上自愿申报竞评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将依据各系申报材料,集中于12月29日下午2:00在行政楼会议室进行评审。
三、申报材料,突出重点
各系申报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材料,要紧紧围绕评估标准的各项指标,有针对性地准备材料,并要突出重点。具体要求如下:一、系申报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材料:(1)一份完整的系自查自评报告(盖系公章);(2)填写一份加盖系公章的《宿州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表内主要事迹1000字左右)》;(3)与评估标准各项指标相对应的原始支撑材料(材料大致在10个标准文件盒以内)。二、申报先进个人须认真填写《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并把该表和个人就业工作总结交到本系(部),由系(部)初评后交到招生就业办公室集中考核,报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审批。
四、考评程序
考评检查分为两个部分开展,一是现场检查和毕业生座谈部分,主要检查考评指标体系中涉及到具体实物部分,并随机抽取部分毕业班学生座谈。具体时间定在12月29日下午3:00。二是材料集中评审部分,检查组将依据现场检查和学生座谈情况结合各系申报材料,于下午2:00在会议室集中进行评审,最终评出宿州学院2007年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五、专家组安排
组长:杨光
副组长:刘宁
成员:蔡红、段建国、李真、蔡之让、杨钰侠、王卫林、汪文哲、陈啸吟、王勇、许磊、张百超、陈献军、徐连军
工作人员:丁辉 、王北阳、鄢二星、彭淮光
六、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1、各系要进一步重视这项工作,系就业领导小组组长要亲自负责,确保自查自评工作落到实处,坚决克服形式主义。自查自评材料和先进集体申报材料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
2、各系自查自评和申报先进单位材料报送时间为2007年12月29日上午8:00――11:00(星期六)。报送材料地点:西区行政楼会议室
附: 1、宿州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推荐)表
2、宿州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宿州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宿州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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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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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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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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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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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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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填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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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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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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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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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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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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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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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部门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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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毕业生就业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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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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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单位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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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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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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